科研项目需预开收据,应带上与科研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到计财处领取预开收据审批单和转账单,按格式要求经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到计财处办理手续。
按《太原理工大学发票、收据管理办法》规定,预开收据有关款项进账时限为七个月,前两个不扣押金,从第三个月起科研款仍未入账,即开始扣押金,每月扣除押金的20%;第八个月科研款仍未入账者,按《太原理工大学应收暂付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