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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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关于2018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师生员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1911日起,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确保会计制度顺利转换和实施,同时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账时间

    1.财务部对外报账、结算业务截止20181220日,20181221日至2019116日为年终结账转账、年终决算及新年度开账准备时期,停止对外报账。

    2.自本通知之日起,除依据合同需支付的货款外,新的借款业务原则上不再办理。

    3.寒假前开账日暂定为2019117日,因财务管理系统各模块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系统转换,如系统转换时间较长或财政国库指标未下达,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收入结算工作

    1.2018年度有经费款项汇入学校但尚未办理项目入账手续的,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管理系统点击“到账认领”模块,并按程序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2.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学院学费催缴、奖助学金发放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校后核对清理发放工作,确保事业收入预算按期完成。

    3.负责资产处置、资产租赁收取、水电费、成教学费回收等业务单位请按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收缴款业务,并于1220日前办理完毕。

    三、支出结算工作

    1.请各单位加快年度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务必在报账截止日前办理完报账事宜。已采购的物资设备,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已竣工的基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要尽快做好工程(或项目)决算与审计事宜并在报账截止日前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2.根据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年财政厅将实施更为严格的存量资金管理措施,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包括今年下达未支部分),除中央专项转预支付、科研项目和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外,其余一律收回省财政厅用于平衡预算。请各经费管理部门务必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能支付的尽快支付,不能支付的务必履行完政府采购程序,并于1220日前根据经费使用情况提交经费未使用原因及拟支付时间到财务部办公室(办公主楼207)。

    3.各单位要重视借款管理工作,对尚未报账的借款,请单位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务必通知本单位职工(本项目成员)在财务管理系统“日常业务”模块“借款”中查询“我的借款单”,并督促有关经办人员在报账截止日前办理报账或余款退还手续。借款无故未结清者,将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核实工作

    资产管理部门应于20181231日前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年终盘点,并及时做好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系统中已办理入库未返回会计凭证业务应核实是否已报账,如未报账,请督促相关部门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

    五、票据缴纳工作

    1.预借有关税务发票、财政收据且资金未到账的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若年内不能到账,须将票据退回财务部,请及时清理相关事项,并于1220日前完成对收票单位催款或退票工作。既无法到账也未将票据退回,必须提交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到账日期到财务部办公室(办公主楼207)。

    2.领用票据的单位,请于201915日前将票据交回财务部综合科办理年检,2019年再按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凡是2018年取得的票据,原则上应在本年1220日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按照学校规定,2018年第四季度开具的发票,最迟可延期到20196月底前报销,逾期不再办理报销。

    2.请各位老师及时在财务管理系统中申报,及时将已申报但尚未报销的纸质报销单据送至财务部。截止20181220日仍未办理报销或撤销处理的报销申报单财务部将在系统中作退回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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