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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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2017年度所得额超过12万人员和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取得的所得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都要于2018331日前,向各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2018年开始,山西省税务局推出个人全员网上自行申报模式。为方便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我处已经给大家编写了网上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推荐)

    登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官网,以个人身份证登录申报,只需核对、完善本人信息,确认,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数字。提交后,根据提示,确认是否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线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年收入12万以上或两处及以上工薪收入网上报税操作说明》。(本网页最下方)

    2. 线下申报

    窗口申报需携带的资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线下申报需自己计算申报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个人收入相关信息可按线上申报方式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官网查询。

    在本校年所得额计算方法

    年所得额=工资+其他收入

    工资=应发项-医疗保险-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扣公积金-独生子女费-保留津贴-补发工资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总额-精神文明奖-取暖补贴

    应纳税所得额=年所得额-职业年金-3500*12

    二、补缴个人所得税

    1.可以在网上补缴

    2.可到我校主管税务机关万柏林地方税务局(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138号)或其他工资薪金取得单位所属地方税务局进行补缴。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事宜,请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jhcwc.tyut.edu.cn ) 查看财务问答《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或关注太原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指南中查询。

    为了避免教职工因漏报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通知到每一位职工。

    说明: C:\Users\cw\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699778644662876259.jpg

                                                                计划财务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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