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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暂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5日

晋财库[2005]39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

为建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47)的精神,现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暂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非税收人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附件:非税收人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暂行方案


附件: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暂行方案

为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47)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2]37)、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促进执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针对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实际状况。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2.强化监督。改革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监管,增强非税收入收缴活动的透明度,使非税收入收缴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3.简化程序: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理系统,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方便缴款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缴管理,操作尽可能简便易行。

4.分步实施。选择部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从规范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入手,有计划地进行试点,逐步扩大到规范全部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的收入收缴。

二、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改革的范围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情况,凡未实行就地缴入国库的政府非税收入均纳入改革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设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取消征收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健全票据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

1.财政部门设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取消征收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设立的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代理银行设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对于执收单位管理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缴款人不确定、收入按级次分成等情况,由执收申位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为执收单位在代理银行为其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

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已纳入预算管理但收缴方式仍通过财政专户集中汇缴的各项非税收入收支和收缴活动。该账户接收缴款人和财政汇缴专户的缴款,向国库单一账户缴款,拨付未纳入集中支付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与零余额账户清算。按预算科目、主管部门、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进行核算。财政汇缴专户只能用于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和收入退付。

2.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改革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设立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与收款收据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到有关银行(即缴款人开户银行或代理银行营业网点,下同)办理缴款,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专户;对于设立财政汇缴专户的执收单位,由缴款人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

(2)集中汇缴。执收单位按规定向缴款人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直接向缴款人收款后,由执收单位按日汇总填制《非税收人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将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专户。对于设立财政汇缴专户的执收单位,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汇缴专户。

(3)汇划清算。代理银行各营业网点应按规定办理收、缴()款手续,每日将代收的资金实时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资金,由代理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财政专户。每日营业终了,财政汇缴专户余额为零。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产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定期、及时划转国库单一账户。

(4)信息反馈。代理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收缴收入按照执收单位,分收入项目向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报送日(旬、月)报表。日(旬、月)报表的内容包括执收单位名称、项目编码、收入项目、收入金额、代理银行等信息。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要按规定向执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送财政专户收入信息。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要向执收单位报送财政汇缴专户收入信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要按月核对非税收入收缴信息,保持账务一致。

3.健全票据管理体系

非税收入收缴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山西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管理、核销等,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纳税的,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税务发票税后收入按非税收入管理。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收费票据,统称非税收入票据,纳入票据管理体系。《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信息包括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执收单位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名称、收入项目名称及编码、缴款金额、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编号等内容。《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式样由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统一制定并负责监()制。

4.全面清理收费项目,确定执收单位财政部门要对现有的执收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主管部门、执收单位、执收点将收入项目明确到每一个执收单位。没有确认的执收单位不得从事执收行为。经确认的执收单位由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为其配置执收单位编码、收费项目代码。

5.建立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要求,由省财政厅组织统一开发开建立以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为源头,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为手段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票据管理、执收单位开票与记账、代理银行录入信息并汇总、财政部门汇总并记账、主管部门查询以及有关方面对账在内的,适应我省改革和全面监管要求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

6.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票据以及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各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代理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办理非税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代理非税收入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对我省财政资金收入收缴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整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搞好这项改革,需要采取以下配套措施: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研究制定《山西省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明确和规范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等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监管机制

财政部门要利用票据监控、账户管理等手续,加强对执收单位收缴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收入收缴体系的监控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单一账户

()配合财政部加快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步伐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逐步细化现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并对其涵盖范围作适当调整,以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活动,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建设步伐

按照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为财政资金收缴、汇划清算、管理监督的高效运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应与整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同步进行。2005年重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年底前选择几个省直部门进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批试点;2006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07年力争在省级全面推行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各市县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原则和我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确定改革时间及改革步骤,拟定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报省财政厅备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3年内全面实行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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